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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系常规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01
 

前系规教学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加强教学质量宏观控制,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及人才培养质量目标的实现,学前系特制定本常规教学工作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

学前系任课教师应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开课前两周内,必须将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等七大件准备齐全以便备查。

1、备课检查

每学期分别在期中、期末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或各系部相关人员,检查或抽查教师备课情况。老师备课内容要有教材分析,目的任务,具体要求,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等等,同类课程尽可能做到集体备课,集思广义,做到教学目标、要求、重点、难点、深度、广度力求统一。

2、作业批改检查

作业批改必须及时,一般情况下作业应在作业布置后一个星期内完成批改或进行面批。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地完成作业,教师对无故缺作业、抄袭和作业马虎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教师在作业批改时应留有记录,将学生作业中重要错误随时摘记,发还作业本时要对全班学生进行作业情况的讲评。

3、定期听课

为优化课堂结构,提高课堂授课水平,对新教师、外骋教师及有教学事故前科的教师进行定期听课。教师有事应事先履行调停课手续,无故旷课教师学校查实后作为教学事故记入教师档案。

4、试卷抽查

每学期开学初学前系办组织教学督导以及系部相关人员对上学期期末试卷进行抽查,对试卷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出题人提出批评,并在两年内不得出题;对试卷批阅不认真出现多处阅卷错误、累分有较大差错且影响学生及格的累分人作教学事故论处。

5、毕业设计(论文)抽查

毕业设计(论文)应按学院规定要求完成,选题不得太大或偏离本专业,指导教师是否进行认真指导,论文质量是否符合学生实际所学情况。

二、日常检查

教学检查组成员中,每三人以上组成临时检查小组,对每周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具体要求:

1、任课教师要按时上课,保证规定的教学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因故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向所在系部教学主任或教务处请假具体见(闽江师专《调、停课办法》)。

3、任课教师不得随意串岗或离岗,否则以教学事故论处。

4、任课教师穿着应整齐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低胸衣服进出教学场所。

5、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对教师上课及学生出勤情况必须做认真记录。

每次日常教学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应就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针对具体情况与相关系部或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和交流。

教学工作常规检查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工作,是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和反馈机制的重要措施。希望各教学部门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教务处定期公布每周教学情况并对教学工作常规检查情况进行交流,推动我系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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