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xg111net代理商“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内容,主要涵盖理想信念、志愿服务、职业技能、文化通识、创新创业等五大模块。
1.“理想信念”类,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思政教育、入党入团实际表现等相关活动,积极参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修身、红色领航等思政主题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坚持用先进的理论引领青年,用典型的事迹激励青年,用时尚的宣传贴近青年,构建我校大学生思想引领的新局面。
2.“志愿服务”类,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实践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积极调动学生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打造我校志愿服务特色品牌、发挥社会实践对培养大学生深入社会调查研究、发现并解决问题和增强科研创新意识的推动作用。
3.“文化通识”类,主要记载学生参与文化、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我校“冰心文化”为精神内涵,营造和谐融洽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推进校园文化的整体性、系统性设计,着力繁荣校园文化,通过统筹校系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广泛开展涵盖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和心理健康等领域活动,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
4.“职业技能”类,主要记载学生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通过学生干部历练,增强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记载学生参与的与专业技能相关的培训和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职业认同感,提高学生走出校园之后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
5.“创新创业”类,主要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创业实践经历,以及在课外学术论文、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记载学生参与的各类创新创业教育的培训、讲座,参加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充分结合我校“三创”示范校建设,推动“互联网+”、“挑战杯”等赛事开展的创新创业类课程体系。
第二条 积分换算学分标准。
“第二课堂成绩单”每 15个积分,换算1个学分,以此类推,累计积分换算结果;各模块积分独立计量,不交叉替代。其中,文化通识为 15个积分,理想信念、志愿服务分别为 10个积分,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分别为5个积分。
第三条 项目定级标准。
1.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团中央、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国家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
2.省级活动是指由福建省各厅(委)、团省委、教育厅各有关部门等主办的活动;省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市级活动认证。
3.市级政府及主要党政部门和团市委主办的活动按校级活动认证;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
4.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证书印章单位所属级别为准;凡带有商业盈利性质的评比竞赛活动,一律不予认证。
第四条 集体(团队)项目积分认定标准,按贡献程度计量。
1.贡献程度不区分,成员积分一致,如先进集体、合唱比赛、100 米接力赛等;
2.贡献程度有差异,按照负责人*1.2倍系数加分,其他成员按*100%加分,计算出的积分执行四舍五入。如,以组队形式参加的校园文化竞赛活动的获奖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