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期限是随意约定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想辞职,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对于这种约定条款,一般应确认为无效。
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吗?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4.我国法律对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关系从哪天开始计算?
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
6.劳动合同应该何时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毕业生应了解清楚再做决定。
“生芽”大学生职业发展工作室整理
审核:陈欣、董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