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福州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2019年困难学生光彩助学活动的通知》(榕职教社〔2019〕6号),现将我校2019年“光彩助学”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全日制品学兼优的17、18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优先帮助老区苏区和少数民族学生。
二、资助名额、金额及条件
资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优秀学生3名,每人资助金额5000元,资助条件为:
1.思想道德品质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困难等级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老区苏区和少数民族特困生优先;
三、评选程序
各系推荐符合条件候选学生1人,学生填写“光彩助学”申请表,经系部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集中评审产生3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报送福州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光彩助学申请表》(一式两份,系签字盖章);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要求:字迹清晰,在有效期内,在空白处写上个人联系电话);
3. 系“光彩助学”人选推荐公示(一式一份,系部盖章)。
(二)时间地点
9月10日前,各系将材料送交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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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9日
“光彩助学”申请表
系: 班级: 学号:
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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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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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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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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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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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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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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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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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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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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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户籍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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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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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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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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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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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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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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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推荐 理由 (100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见 |
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同意申报。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