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
勤工助学是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问题,并给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锻炼机会。根据《xg111net代理商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本学年学校部门用工需求申报及对全校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管理
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岗位的规划、组织、协调、审定工作,各用工部门在学生资助中心指导下,负责岗位的申报、录用,考评、管理等工作。校学生管理委员会设立勤工助学部协助管理。
二、岗位管理
1.校内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工作量,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2.各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任何部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任何部门(个人)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从事勤工助学。
3.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是为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设置的,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助教、助研、助管为主。
4.固定岗位需在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向学生处提出设置申请;临时岗位需提前3天向学生处提出设置申请。未经学生处批准,自行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由校内用人部门支付劳动报酬。
5.每个岗位原则上每学期只聘用一名学生。如果学生课程多,工作时间少,校内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两名或多名学生,但学校按照岗位支付报酬。
6.学生上岗前,用工部门必须对上岗学生进行短期培训,进行安全、技术、岗位要求和职业道德的教育。用工期间,如无重大失职行为,中途不解聘,用工期满后自行解除聘任。如有特殊情况岗位需要变动,须经用工单位与学生资助中心协商解决。每年9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再担任勤工助学工作,腾出来的岗位由新生承担。
7.学校各部门、各系部自行开发并支付报酬的岗位及用工情况,应及时报学生处备案。
三、录用原则
1.申请上岗的同学必须是品质好、敬业精神强、学有余力的贫困学生。对学习成绩差的同学一般不安排固定岗位。
2.用工部门或系部应根据用工需要、学生个人自愿、贫困生优先的原则录用,对某些技术含量高,要求有一定管理才能和特殊专业的,贫困生中无人胜任的岗位,学生处协商,适当考虑其他同学参加。
四、勤工助学资金来源与管理
1.勤工助学资金主要来源为学校拨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补助费”、学校筹集的专款及校内外单位或个人的捐助。由财务处设立专户管理。
2.勤工助学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各用工单位根据劳酬标准、用工时间制定当月学生劳酬发放明细表,填写《月勤工助学补助金发放表》附件4,于下个月一周内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统一报账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内。
3. 勤工助学经费用于:
(1)根据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所承担的任务和完成情况,支付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的费用;
(2)对通过勤工助学方式仍难以完成学业的特困生,或另有其他突发性困难的学生,学校定期或临时性给予经费补助;
(3)支付与勤工助学有关的其他费用。
4.岗位劳酬标准每小时不低于12元,为了保证学生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间每周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
五、用工申报招聘方式及时间安排
1.各处室、系(部、馆、中心)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向学生处申报用工计划,填写《xg111net代理商勤工助学部门固定岗位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固定岗位。临时用工需填写《xg111net代理商勤工助学部门临时岗位申请表》(附件2)。待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相关领导审批确定岗位。申报截止时间9月20日。
2.9月底学生资助中心审定岗位后,调整原有岗位人员,多余岗位向全校学生公开招聘。意愿申请勤工助学的同学认真填写《xg111net代理商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附件3),9月27日前交到各系部,系部审核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一步审核,最后由学生处统一决定勤工助学人员名单,报学生处分管领导审批。
附件
1.《xg111net代理商勤工助学部门固定岗位申请表》
2.《xg111net代理商勤工助学部门临时岗位申请表》
3.《xg111net代理商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
4.《xg111net代理商月勤工助学补助金发放表》
xg111net代理商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