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医保〔2016〕176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在榕高校:
为做好2017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根据福州市医改办、人社局、卫计委、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榕医改办[2016]15号)文精神,2017年度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年,2016级大学新生自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参保的个人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200元。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对象的认定,由高校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学[2007]32号)规定执行,各高校参保困难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总参保人数的20%。
三、参保缴费方式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一种参保方式办理。
(一) 参保方式一:“E点通”网上申报平台
1、学校登陆“E点通”网站(网址:http://fz.edtsoft.com/),下载《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申报服务申请表》,填写盖章确认后报送医保中心,办理开通手续,获取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2、学校通过“E点通”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网上申报平台(网址:http://fz.edtsoft.com/),按规定进行在线参保登记。
3、在医保中心全部审核通过后,学校打印《福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汇总表》、《福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贫困生明细表》,经学校盖章确认后报送医保中心。
4、学校按照参保学生的个人缴费总额,转账到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专户(户名: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账号:13110401040002096,开户行:农行福州市鼓楼支行闽都分理处)。
(二)参保方式二:“易班网”校本化平台
1、有关高校应于2016年10月20日前统一向“易班网”校本化平台项目组(全国统一热线400-005-2360)提交学生数据。
2、相关高校参保学生在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通过“易班网”校本化平台办理参保及支付宝在线缴费。
3、“易班网”校本化平台项目组与医保中心核对参保缴费数据,医保中心整理审核导入参保学生数据。
4、高校审核确认后,向医保中心提交《福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汇总表》、《福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贫困生明细表》。
希望各高校积极配合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提高大学生参保意识,确保大学生享有医疗保障。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