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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季|2023年南平市顺昌县中小学教练员岗位招聘方案

作者: 小学教育学院   信息来源:小学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3-11-10

根据《福建省体育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体规〔2023〕2号),经顺昌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文旅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学校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顺昌县第一中学教练员1 名;

2.顺昌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校(富州校区)教练员1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顺昌县中小学教练员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举止文明。

6.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7.热爱体育事业,了解相应运动项目的竞赛规程及裁判规则,熟悉相应年龄段学生的运动生理、心理特点。

8.退役三年内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经学校教练员任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具备专项教练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能力。

9.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体育教练员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及以上。

10.任职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练员,应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11.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有精神病史的;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报考者毕业证书、技术等级称号,必须在2023年11月1日前取得。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接受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下载填写《2023年顺昌县中小学教练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cxjyzp@163.com,并致电0599--7830715周老师确认(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二)资格复核

1.复核时间:2023年12月4日8:00——12月5日17:30

2.顺昌县教育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及退役三年内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将电话通知。

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和教育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四、联系方式

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0599-7830715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文旅局负责解释。

转载:顺昌县教育局官网

https://www.fjsc.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430604791292480000&siteId=30133049499620000

来源:顺昌县教育局官网

审核:林丽芳、李骏、陈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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