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翔安区翔东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厦门市翔安区翔东小学2018年正式升格为翔安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学校秉承着“实施阳光教育 开启多彩人生”的办学理念,以“阳光成长 阳光育人”为校训,学校校花是太阳花。学校先后获得省、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称号,2019年通过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评估;区“平安校园”称号;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区“文明单位”称号;镇“办学先进单位”称号等数项殊荣。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发展为翔安区东部的品牌学校。
一、招聘需求:
数学老师一名(代产假)
二、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2.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4.无违法违纪记录;
5.参加2023年厦门市(含各区)编内教师招聘面试且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发布之日起至3月25日上午12:00止,有意应聘者请将填写好的附件1:《报名表》和附件2:《汇总表》电子稿(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dxx555666@163.com。邮件均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如“语文+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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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将会电话或短信逐一通知入围面试者(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提交材料:
(入围面试者需按时间于面试前半小时到我校2号楼5楼办公室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报名表》一张(亲笔填写;贴2寸彩色照片);
2.《汇总表》一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7.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去年报考我市在编教师落选的,提供笔试、面试成绩证明材料。
五、政审材料:
1.无犯罪记录证明;
2.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说明: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后,教师资格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须交学校备案,未录用者,过后领回;拟聘用者开学报到领回。政审材料欲录用时由学校开具介绍信,请聘用老师回原户口所在地开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证明。
六、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
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进入候考室(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
2.面试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翔东小学4楼录播室
3.面试考核
片段教学+面谈
4.补充说明
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面试备考室候考;面试时严禁向考官透露本人身份信息。
5.录用通知
面试被录取对象将于面试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者电话形式通知。
七、注意事项:
1.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近半年内体检结果有效);
2.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是否犯罪证明;
3.提供镇街开具的是否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八、工作待遇:
1.根据厦翔教〔2017〕111号《关于提升和调整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调整聘用关系的通知》执行,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2.学校有食堂;
3.受聘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按《翔安区翔东小学非在编合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试行稿)》规定,每月进行工作考评;
4.学校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 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九、其他说明:
1.原我校非在编合同教师,经学校考核合格者优先聘用;
2.参加市区教师招聘有入围面试者,优先聘用;
3.我校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聘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体检: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翔东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实际聘用以上级部门核编数为准。
来源:厦门市翔安区翔东小学公众号
审核:林丽芳、李骏、陈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