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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福建省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小学教育学院   信息来源:小学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23-04-03

各设区市教科院、职教中心(教研室),各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相关精神,促进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助力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推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职业教育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本年度立项课题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和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所有课题实行统一管理,申报对象依据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自主选择。其中,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分为重点选题课题和一般选题课题,申报重点选题课题未予立项的,不再立项为一般课题。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对于重点选题立项的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课题选题方向、申报限额、申报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

二、申报对象

全省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职教本科,下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职教师和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不能同时参加2个(含)以上中心组织的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3.承担中心组织或联合组织的课题,申请延期后仍未能按期结题的,课题组核心成员自课题立项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申报;承担2020—2022年中心组织的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或相近内容和题目申报。课题申报单位不重复推荐当年已申报其他省级科研单位的同一内容(或核心研究内容基本相近)和题目的课题。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5.立项课题研究时长原则上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之日起算。课题申报单位应负责落实立项课题日常的管理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项目的开题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鉴定等工作。

6.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改课题研究单位、课题主持人、核心成员及其排位顺序、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如有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我中心提出申请。

7.本通知由各设区市职业教育教研机构转发至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并做好课题申报的指导工作。各申报单位按申报限额推荐,仅接受单位统一申报,个人申报的不予受理。

8.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至我中心网站“课题研究”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fjzj.org.cn)。


附件1 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常规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 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专项课题申报指南.doc

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doc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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