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标条件
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二条之要求。
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报价单必须密封完整(报价单详见附件1,报价单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上须填写本招标公告第七条第3款规定要素,报价单可与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一并密封)。
六、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在我园中标通知发出之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园签订采购合同。
2.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交履约保证金(缴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的5%);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采购项目总额的100%;履约保证金期满一年后(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且供应商提供的提供的货物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付还。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我园有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园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3.投标文件的函寄或送达,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4.在我园组织的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可视情自愿参与。
5.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免费提供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八、本采购项目公告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9日下午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