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在本招标项目公告明确的开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打印)。
5.2.5、提供本项目开标截止时点前6个月任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
5.3、投标人需按照本公告提供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5)编制投标文件封面。
5.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含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均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投标文件按报价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资格审查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掉页或漏页。
5.6、投标文件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6),信封封面及密封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方式及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参与投标。
6.2、投标时间及地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淮安路6号,xg111net代理商附属实验幼儿园,接收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8305962538。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现场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g111net代理商附属实验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七、中标条件
7.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审查内容”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之要求。
7.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7.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
7.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