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中标条件
8.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审查内容”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之要求。
8.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8.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
8.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九、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9.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公告发出之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校签订采购合同。
9.2、结算、付款方式。按实际次数进行结算,消杀款项半年结算一次,待中标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我校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的100%。
十、其他注意事项
10.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十一、本采购项目公告时间
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9日上午11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