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投标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4),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3、投标人需按照本公告提供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5)编制投标文件封面。
5.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投标文件按报价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资格审查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掉页或漏页。
5.6、投标文件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6),信封封面及密封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6.2、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投标:
6.2.1、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参与投标(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6.2.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