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
8.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九、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9.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公告发出之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校签订采购合同。
9.2、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待服务项目进程过半,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资料,经业主审核后并开具等额发票,采购人支付当年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于中标供应商完成服务并经业主审核并开具等额发票后结清。
十、其他注意事项
10.1、我校有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10.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10.3、投标文件的函寄或送达,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10.4、在我校组织的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可视情自愿参与。
10.5、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免费提供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十一、本采购项目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9日上午11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