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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专附属实验园消防水箱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5.5、投标文件按报价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资格审查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掉页或漏页。

5.6、投标文件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6),信封封面及密封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方式及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6.1、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投标:

6.1.1、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参与投标(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6.1.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

6.2、邮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16930分(北京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816830分至9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6.3、邮寄、现场递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淮安路6号,xg111net代理商附属实验幼儿园。接收人:张老师 吴老师;联系电话:13950309004 18305962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现场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16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g111net代理商附属实验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七、中标条件

7.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审查内容”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之要求。

7.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7.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

7.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八、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8.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公告发出之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校签订采购合同。

8.2、结算、付款方式。

本项目设有最高单价限价,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安装数量结算,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财务审批流程结束,达到付款

条件起15日内,中标供应商开具正式等额发票,我校支付发票金额的100%。

九、其他注意事项

9.1、我校有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3、投标文件的函寄或送达,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9.4、在我校组织的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可视情自愿参与。

十、本采购项目公告时间

2024年813日至2024年816930时止。

  • 附件【附件1-2.pdf】已下载
  • 附件【附件1-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6.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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