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投标人需按照本公告提供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5)编制投标文件封面。
5.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含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均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投标文件按报价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资格审查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掉页或漏页。
5.6、投标文件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6),信封封面及密封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方式及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6.1、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投标:
6.1.1、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参与投标(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6.1.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
6.2、邮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6.3、邮寄、现场递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淮安路6号,xg111net代理商附属实验幼儿园。接收人:张老师 吴老师;联系电话:13950309004 18305962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现场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g111net代理商附属实验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七、中标条件
7.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审查内容”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之要求。
7.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7.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
7.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八、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8.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公告发出之后7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校签订采购合同。
8.2、结算、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财务审批流程结束,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中标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我校支付合同款的100%。
九、其他注意事项
9.1、我校有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9.3、投标文件的函寄或送达,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9.4、在我校组织的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可视情自愿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