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投标人需按照本公告提供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5)编制投标文件封面。
5.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含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均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投标文件按报价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资格审查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掉页或漏页。
5.6、投标文件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6),信封封面及密封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方式及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6.1、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投标:
6.1.1、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参与投标(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6.1.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
6.2、邮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6.3、邮寄、现场递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井支路5-11号(xg111net代理商附属第二幼儿园)。接收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595906906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现场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g111net代理商附属第二幼儿园会议室。
七、中标条件
7.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审查内容”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之要求。
7.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7.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
7.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八、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8.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公告发出之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校签订采购合同。
8.2、结算、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待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我校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0%。
九、其他注意事项
9.1、我校有权在中标通知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