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属地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开福州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
二、教职员工(含第三方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离榕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请销假手续。申请返校同意后,返回校区所在地,须持行程码及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入校,自我健康监测7天,并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三、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如因找工作、实习等确需外出的,应事先审批,原则上不离开福州市,当日往返,入校查验行程码。确需离开福州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请销假手续,申请返校同意后,返回校区所在地,须持行程码及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入校,自我健康监测7天,并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四、教职员工(含第三方人员)以及走读生核酸检测为“两天一检”,住校学生每天以班级为单位抽取20%学生进行核酸检测,每周完成一次全体学生核酸检测。
五、相关调整于2022年4月22日起实施,上级和属地若有最新要求,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六、申请获批的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确保行程轨迹清晰。
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