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宁县总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18名。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及对象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共计16名,其中:总医院医学影像医(技)师2名,康复治疗师1名,药学2名,中药学1名,临床护理A(性别不限)4名,临床护理B(限男性)3名;杉城社区分院临床医学1名,预防医学1名;龙安分院临床护理1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材料
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或执业证、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及联系方式。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泰宁县总医院门诊六楼人事科(泰宁县五元路1号);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执业)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最迟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到总医院人事科。未取得者一律取消见习和聘用。
2.报考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经医院同意不得参加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考试。
(五)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26日到总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总医院临床护理岗位A、临床护理岗位B及龙安分院临床护理岗位考《护理学专业基础知识》,总医院药学岗位考《药学专业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下午15:00~16:30,笔试考场设在泰宁县总医院医技楼5楼学术厅,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应持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凡参加2022年总医院招聘的临时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见名单),参加本次考试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的待遇(此政策仅限于本次招聘使用,今后不再沿用)。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泰宁县总医院网站及泰宁县总医院院务公开栏及时发布,同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4.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免笔试岗位不受此规定限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视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总医院医学影像医(技)师、康复治疗师、中药学、杉城社区分院临床医学与预防医学设定为免笔试的岗位,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含5名),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超过5名以上的,则该岗位需正常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技能考核)
1.面试组织。本次面试由总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面试内容
①总医院临床护理A和临床护理B、龙安分院临床护理技能考核项目:单人心肺复苏术。
②总医院医学影像医(技)师、康复治疗师、药学、中药学;杉城社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面试方式:参照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医院临床护理A和临床护理B、药剂;龙安分院临床护理: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参加2022年总医院招聘的临时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成绩折算比例为50:50。
总医院医学影像医(技)师、康复治疗师、中药学;杉城社区分院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次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考生总成绩可于2023年7月29日后登录泰宁县总医院网站查询。
五、体检、资格复审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总医院公开招聘小组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及具体体检时间由县总医院人事科负责通知。
2.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等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放弃体检资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资格复审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对拟聘用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报告等材料由县总医院人事科备案。
(三)公示和聘用
1.总医院公开招聘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体检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泰宁县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见习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和聘用制,见习期3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后予以聘用;首次聘用年限为5年。
3.拟聘人选中若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泰宁县总医院医共体内基层分院在岗人员的;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9月30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执业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的;总医院将根据对应专业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岗位空缺数依次等额递补。
原标题:泰宁县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方案_泰宁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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