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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康养职教集团管理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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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康养职教集团管理办法

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的深度融合,福州康养职教集团与闽江师专医护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进一步加强对福州康养职教集团 ( 以下简称 “集团”) 的科学管理,提高集团运营效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集团领导班子及组织架构

集团领导班子由闽江师专医护学院党政领导和金桥康养护理中心董事长、中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闽江师专医护学院附属医院(福清市第三医院)及其他联盟医院党政领导组成,其中集团党总支书记由医护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总经理由医护学院院长、金桥康养护理中心董事长、中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医护学院附属医院(福清市第三医院)院长及其他联盟医院院长共同担任。党总支书记负责集团党建、思政、师资队伍建设、康养机构和课外培训中心运营工作。总经理负责集团内所属康养机构、医院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康养质量管理、师资培训、课程研发、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医护学院实习实训工作。

集团根据事业发展开办若干所附属康养机构,每所康养机构按1名经理、1-2 名副经理配备康养机构领导班子。

集团设综合科 (医护学院综合科),协助集团领导班子做好集团行政、后勤、财务等日常管理工作。综合科设科长1名、科员若干名。

二、集团党的建设

(一) 组织架构

设立福州康养职教集团党总支,与医护学院党总支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党总支暂设医护学院教师党支部、金桥康养护理中心党支部、中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附属医院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等5个党支部。今后根据党员发展情况,可按教研室、各康养机构、各附属医院为单位增设党支部。

(二)党组织委员配备

党总支设委员7名,其中党总支书记1名,党总支副书记2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兼青年委员各1名。所属党支部委员配备由党总支研究决定,报闽江师专党委备案。

( 三 ) 党总支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共xg111net代理商委员会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不断优化 党支部设置,扩大覆盖面,改进和创新党支部的工作和活动方式。

3.领导集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4.做好集团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领导集团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6.定期召开集团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研究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7.对集团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审查。

8.接受闽江师专党委工作部业务指导。

三、集团工作职责

集团负责医护学院发展及对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康复科院务工作、招生工作、财务工作、人员管理等进行全面管理与指导。

1.研究制定集团发展规划、专业发展等事项,并积极推进落实。

2.集团每学期定期对各康养机构及各联盟医院康复科进行工作指导、检查。

3.集团班子及联盟医院康复科、各康养机构经理、副经理选拔聘任工作由闽江师专党委工作部负责。集团要做联盟医院康复科及各康养机构领导班子队伍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党委工作部每学年末对集团班子以及联盟医院康复科、各康养机构班子进行考核。

4.集团配合闽江师专人事处完成在编人员招聘工作,在人事处指导下完成集团非在编人员的招聘工作。

5.集团负责制定各康养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标准、考核、评优评先等标准,并根据需要对各康养机构人员进行调配。

6.集团要不断提升医护学院及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康复科师资队伍护老、教学、科研水平,培养骨干护理人员、教师,每学期有计划组织开展 1-2 次集体教研与培训活动。每年选派若干名医护学院、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康复科优秀护理人员、教师双向挂职锻炼。每年围绕若干项课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7.集团要多措并举促进医护学院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康复科的融合发展。负责制定医护学院学生实习标准,定期选派医护学院优秀学生到附属医院康复科、各康养机构顶岗实习。

8.集团对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康复科的财务进行管理,对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康复科5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大宗物品采购和经费开支进行审批;100万元以上的大宗物品采购和经费开支需报闽江师专党委会研究同意后使用。其中,涉及医护学院办学经费使用由医护学院院长签批,涉及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康复科运行经费使用由总经理签批。

9.集团可以根据需要统筹调配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康复科设施设备和办理康养机构经费。

10.集团根据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康复科实际情况拟定申报各级示范性康复、康养评估计划,并根据计划协助、督促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康复科按评估标准通过评估。

11.集团对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康复科在企业建设、课程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提出有效建议。

12.集团负责制定医护学院每年招生方案,报闽江师专党委审批。

13.集团根据实际,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拓展对外合作、办理康养机构和国际交流等工作。适时举办各类康养机构和课外培训中心。

14.集团接受闽江师专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 国际交流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工会对其宣传、意识形态、思想政治、专业建设、科研、国际交流、校园安全、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工会等工作的监督、指导。闽江师专各相关部门每学期至少下集团指导1次。

15.集团加强与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所在地社区、教育主管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各方面配合与支持。

四、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工作职责

根据《“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健康中国2023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康养机构管理条例》、《康养机构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建设康养机构。同时按照以下规定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工作。

1.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加强对本机构职工日常管理,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报集团统一招聘。按期开展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资福利发放等工作。

2.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根据自身队伍情况,可按相关程序聘任本机构中层干部,报集团备案。

3.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在集团指导下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管理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各项经费,研究决定5万元以下经费开支和物资采购。

4.各康养机构、联盟医院在集团指导下根据招募方案具体实施被康养对象的招收工作。

五、集团议事规则

(一)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集团最高决策形式,集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会议参加对象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综合科科长、党总支纪检委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如下:

1.学习传达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本集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决议、决定的措施。

2.研究制定本集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重要改革措施。

3.研究本集团领导班子建设、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4.制定、修改与废止重要规章制度。

5.研究本集团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形成向学校呈报的意见。

6.研究本集团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与奖惩决定,以及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7.研究确定本集团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就上述事项形成向学校备案的意见。

8.研究决定 50 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资金使用、大宗设备采购、奖励金分配方案、办学资源调配方案等事宜;研究提出本集团年度经费预算、100万元及以上资金使用、设备采购方案,报学校党委审批。

9.研究本集团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业建设、实训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10.研究集团招收被康养对象的工作、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以及国际交流合作中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11.集团党政主要负责人认为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贯彻执行《xg111net代理商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实施细则》,集团党总支会议参加对象为集团党总支委员。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党总支会议议事范围如下: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重要决策和决定,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指示精神。

2.研究决定党总支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有关重要事项。

3.研究决定党总支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

4.研究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稳定、保密工作等重要事项,定期分析研判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并做好相关工作。

5.研究内设科室负责人、各康养机构领导班子建议人选,并形成向校党委呈报意见;研究决定系内设教研室、学科负责人任免调整方案和人选名单,报校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6.研究集团干部培训教育和外派挂职,党员队伍建设等相关事宜。

7.研究决定党支部的设置及支部书记任免,党员发展事宜,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关工作,决定党内表彰、处分的有关事项。

8.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研究集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管理制度、资源配置等涉及办学方向的相关问题,形成党总支意见报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10.研究集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研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引进和聘用等,形成党总支意见报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11.研究集团教职工职级晋升、绩效分配、福利待遇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形成党总支意见报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12.其他需要由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和工作事项。

(三)康养机构会议议事规则

康养机构会议参加对象为:总经理、各康养机构经理。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

康养机构会议议事范围如下:

1.研究提出拟由集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与方案。

2.部署落实党政联席会决议的有关措施。

3.研究决定各康养机构日常教学、教科研等工作。

4.研究决定各康养机构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培训和考核、评优评先工作。

5.研究各康养机构教职工调配、绩效分配、福利待遇,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6.研究各康养机构年度招生方案,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7.研究决定50万元以下资金使用和物资采购。研究提出5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使用、大宗设备采购、奖励金分配方案、办学资源调配等方案,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闽江师专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经闽江师专党委会研究决定后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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