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建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合唱比赛暨第十二届福建音乐舞蹈节院校合唱比赛音乐会的通知
有关高等院校:
在各高校的踊跃参与和积极支持下,2014年5月9日-18日开展的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合唱节目专场巡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全省80余所高校共有107支(甲组89支、乙组18支)合唱队伍参加巡评。为更好地展示我省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进一步推动高校合唱活动的深入开展,决定筛选本次合唱节目巡评的部分优秀节目参加福建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合唱比赛暨第十二届福建音乐舞蹈节院校合唱比赛音乐会演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唱音乐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5月25日(周日)晚7:30。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厅。
二、参演院校和曲目(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参演节目院校高度重视,全面支持,确保参演师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合唱音乐会演出。
2.各参演节目院校要对参演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排练、演出和往返交通等的安全。
3.为确保合唱音乐会的顺利开展,活动组委会安排福州地区高校于5月25日上午走台,外地高校安排在5月25日下午走台,请参演院校合理安排行程。
联系人: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刘典文,电话0591-87091210;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林忠东,电话:0591-85333900。
附件:福建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合唱比赛暨第十二届福建
音乐舞蹈节院校合唱比赛音乐会参加院校和曲目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