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2020〕5号
关于开展我校教职工“新人”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根据榕财综〔2020〕52号《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省城行政事业单位“新人”住房补贴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鉴于我校多校合并的历史原因,早年教职工的住房补贴档案不够完善,为进一步核实我校教职工“新人”住房补贴发放情况,建立完善我校住房补贴工作台账及住房补贴缴存档案,需对全校2017年以前发放“新人”住房补贴的150多名教职工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院系通知所在部门/院系2017年之前发放“新人”住房补贴的教职工(详见附表1名单)填写《xg111net代理商教职工住房补贴情况调查表》(附表2)。
二、调查表填写说明:
(一)“参加工作时间”指参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民军队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起始时间,具体以人事档案中认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如无法确定可不填写。
(二)“身份性质”列有下拉选项(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私营企业人员、待业人员、其他),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选项。
(三)调查表还需附上在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上查询打印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明细单”两份材料,两份材料均需本人签字。具体查询办法详见附件3《个人住房补贴缴存证明及账户明细证明打印操作说明》。
三、请各部门/院系收集齐附件1名单中所在部门/院系教职工的表格、材料后,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表格、材料送至资产管理处办公室(旗山校区综合办公楼508)。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张珊瑚,联系电话:23510029。
附件:1、《2017年前发放“新人”住房补贴的教职工名单》
2、《xg111net代理商教职工住房补贴情况调查表》
3、《个人住房补贴缴存证明及账户明细证明打印操作说明》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