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2020〕9号
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校内
自行采购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单位:
根据《xg111net代理商采购与招投标内控管理规定(修订)》(闽师专〔2019〕102号)及《xg111net代理商供应商库管理办法(修订)》(闽师专〔2019〕10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校内各申购单位的规范采购意识,加强校内各申购单位自行采购规范化管理,我处拟对校内各单位2020年下半年自行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内各申购单位。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各申购单位报送相关材料。
2020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7日,资产管理处检查各申购单位报送的材料。
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0日,资产管理处出具《2020年下半年校内自行采购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结果报告》,并报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项目范围为2020年7月1日至12月15日申请的采购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服务类自行采购项目及采购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类采购项目。具体检查要点详见附表1。
四、检查方式
采取抽查的方式,每个申购单位抽查1-2个采购项目(部分申购单位被抽查项目可能超过2个)。
请各申购单位如实填报本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清单(附表2)中全部采购项目的合同金额(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是否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等信息,并请整理好清单中被列为“被抽查项目”的采购项目的过程材料扫描版(材料清单参照附件4《自行采购项目材料归档要求》),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附表2本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清单(excel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均要)、被抽查项目的过程材料扫描版(一个项目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275917120@qq.com。
各下属单位(艺校、附小、附幼、福清卫校)自行采购项目因系自行报备,故请如实填写附表3,并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填写完整的附表3(excel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均要)发送到邮箱275917120@qq.ocm。我处将从各下属单位填报的附表3中抽取部分项目进行检查。
五、检查组人员组成
组 长:陈伟
成 员:熊斌、端木宏巍、张珊瑚
本次抽查工作在上半年校内自行采购项目实施情况抽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抽查对象由上半年的抽查部分申购单位延伸到抽查全部申购单位,被抽查项目的采购方式也尽量涵盖所有采购方式,今后将以此建立常态化自行采购专项督查机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支持和配合好本次抽查工作。
附表:1、《闽江师专校内自行采购项目实施情况检查记录表》
2、《各部门2020年下半年校内自行采购项目清单(含3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3、《xg111net代理商校内自行采购项目清单(空表)》
4、《自行采购项目材料归档要求》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