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其他
1.报考岗位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淮安路5号淮安半岛小区 邮编:350028
电话:0591-8351860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梁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xg111net代理商人事处和福州幼教集团共同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10115。
xg111net代理商
2020年5月11日